《春酒》选自《琦君散文》(浙江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这是一篇叙事写人的怀旧篇章,也是一篇典型的怀乡思亲散文,作家以叙家常的姿态,透出浓重的闺秀气质,显示出对爱与乡愁这一传统文学母题偏爱,写得真切感人。《春酒》中的中心人物是母亲,而《春酒》中的“我”则有多个角色:叙事审美者、女儿、母亲,前两个角色是胶着着的,后一个角色是在文末显现的。请看以下一段:
可是说实在的,我家吃的东西多,连北平寄来的金丝蜜枣、巧克力糖都吃过,对于花生、桂圆、松糖等等,已经不稀罕了。那么我最喜欢的是什么呢?乃是母亲在冬至那天就泡的八宝酒,到了喝春酒时,就开出来请大家尝尝。“补气、健脾、明目的哟!”母亲总是得意地说。她又转向我说:“但是你呀,就只能舔一指甲缝,小孩子喝多了会流鼻血,太补了。”其实我没等她说完,早已偷偷把手指头伸在杯子里好几回,已经不知舔了多少个指甲缝的八宝酒了。
这段文字中由叙事审美者转入女儿角色的是“可是说实在的”这一插说,接下来的文字就是典型的穿越,变身为数十年前孩童,以充满童真状态的叙述,完成了甜美的回忆,但本质上还是一个叙事审美者,文中不时会显出这样的身份。
从语言知识的角度看,有一句很特别,就是:
“补气、健脾、明目的哟!”母亲总是得意地说。
说它特别是因为是典型的倒装句,正常的顺序应该是:
母亲总是得意地说:“补气、健脾、明目的哟!”
作为倒装句就肯定有所强调,总是突出被强调的部分,就是“补气、健脾、明目的哟!”如果为什么要强调,恐怕从语言知识的角度看,可能也只是干巴巴的答案:要突出母亲的原话。可事实上并非如此,从文段所叙写的场景看,这一句是自然天成的妙句,这个倒装句倾注了作家此时此刻的浓浓深情。不妨试析如下:
“补气、健脾、明目的哟!”从语言的简洁来说,句中“的哟”完全可以省去,但却万万不能省略,如果没有“的哟”二字,下文的“得意”二字就没有着落,情就不真,有了“的哟”二字,才有身临其境的在场感,是真切聆听了母亲的话语,而母亲所用的“的哟”二字恰恰是最传神的,能凸现母亲说话时的语调,也给人以丰富的遐想,再现母亲的音容笑貌,母亲的自得与仁爱也很容易感受到。至于为什么一定要“补气、健脾、明目的哟!”写在前面,主要是突出这句话不仅写母亲,也写了“我”的感受,如果没有“的哟”二字,“我”只是转述者,有了“的哟”二字,“我”就成了在场的聆听着,就成了完全读懂母亲的人,是一个听出了自豪感,享受到幸福感的孩子。“补气、健脾、明目的哟!”置前不仅突出了母亲的形象美,也突出了母亲的话语给“我”留下了多么深刻的印象,虽时隔数十年,母亲的语调与容貌都活现于“我”的脑海中,“我”对母亲的怀恋是多么深切由此可窥一斑。
再看“母亲总是得意地说”这句。如果从语言的简练看,就应该省去“得意地说”中的“地”,省去之后似乎更紧凑。但事实果真如此吗,如果没有“地”,“母亲总是得意说”就只是叙述语,作者仅是一个一本正经的叙述者,但有了“地”,“母亲总是得意地说”就不只是叙述者的口吻,而是叙事审美者的角色,因为这个结构助词“地”注满了浓浓的恋母之情。“地”读轻声,正因为有了这个轻声,语流在这里才有了舒缓的余地,感情的波涛才有了奔涌的空间,“地”正写出了女性作家特有的细腻与温婉。仔细读一读这个“地”,就能读出叙述者的儿女身份,读出女儿的一份甜蜜,读出一份温馨,读出一份自豪,读出母亲在女儿心中的永不褪色的地位。如果没有这个“地”,这些丰富的情感就难以表达。语约意丰也就难以体悟,也就很难走进作家丰富而细腻的情感世界。
可见语言知识是很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语文教师要善于发现语言知识背后的东西,阅读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品出语言的“味”。如果你不信,我还可以信手举上述语段中的一例。如“乃是母亲在冬至那天就泡的八宝酒,到了喝春酒时,就开出来请大家尝尝”中的两个“就”恰是意味深长,值得一品的。前一个“就”突出的是母亲的做事的认真,对酿八宝酒高度重视和精心准备,更为巧妙的是,与后文母亲常常所言:“鞋差分、衣差寸,分分寸寸要留神。”暗合,写出了母亲的言行一致的典范意义。后一个“就”则突出了母亲的热情好客和普世情怀,写出了不亲的“佛心”。这两个“就”从知识层面看只是副词,但在文中却有着凝聚对母亲一腔深情的高庙作用。琦君的母亲在她作品中所占的分量,琦君笔下的母亲是一位旧社会中相当典型的贤妻良母,充满了“母心、佛心”
琦君(1917-2006),原名潘希真,小名春英,之所以取琦君笔名是因为1936在之江大学读书期间,受业于词学大师夏承焘门下,夏老取“希世之珍琦”的“琦”字来称呼她,再加上“君”字的敬称。琦君对故乡的人、事永远印在心里,真挚、深沉、执著和热烈的抒情方式构成了琦君散文抒情美的基本特征。如果在阅读教学中只留心于语言知识的传授,并不在意语言中的“味”,那么语文就真的远离了她的本真而本末倒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