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一词产生于19世纪末。张之洞首用“语文”一词,1887年他在所呈的《创设水陆师学堂折》中就写有“挑选博学馆旧生通晓外国语文算法者三十名为内学生”“其水师则学英国语文”“其陆师则学德国语文”“庸下之才,语文但取粗通”等数句。“语文”的本义是“言语(口语)文字(书面语)”。经过几十年使用,这一词语在解放前已经是一个常用词了,但其成为一门重要课程的名称有着特殊的文化背景。
二十世纪上半叶,许多人把中国教育的落后归罪于中国汉字书写的繁难上,于是纷纷提出废除汉字的主张。陈独秀提出“惟有先废汉文,且存汉语,而改用罗马字母书之”的主张;黎锦晖提出《废除汉字采用新拼音文字案》;蔡元培也憧憬着一种世界通用的文字,提出 “汉字既然不能不改革,尽可直接的改用拉丁字母了”;钱玄同在《汉字革命》一文中也“大胆宣言:汉字不革命,则教育决不能普及,国语决不能统一,国语的文学决不能发展”;魏建功(建国后担任过北大中文系主任,参加过第一套语文教材的编写和审定工作,1950年与叶圣陶、宋云斌等五人被推举为中学语文科课程标准起草员)也发表了《打倒国语运动的拦路虎》等文章,提出“驱逐方块鬼、建设新文字”的主张。
当时国内的扫盲运动和文字拉丁化改革的世界潮流相契合,使得拉丁化新文字运动受到了许多学者和官员的支持。后来被并称为“鲁郭茅巴”的这些文坛泰斗以及语言学家黎锦熙、郭绍虞、吕叔湘、王力和诗人柳亚子等人当年也都积极支持和倡导过拉丁化新文字运动。1935年叶圣陶(10多年后在建国前夕任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建国后任出版总署副署长、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教育部副部长)、郭沫若、巴金、周扬、胡愈之(建国后任第一任国家出版总署署长)、胡乔木,胡风、胡绳(1949年任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副主任)、张春桥、夏衍、董纯才(解放后任教育部副部长)等688人签名《我们对于推行新文字的意见》提出:“中国已经到了生死关头,我们必须教育大众,组织起来解决困难。但这教育大众的工作,开始就遇着一个绝大难关。这个难关就是方块汉字,方块汉字难认、难识、难学……中国大众所需要的新文字是拼音的新文字。”茅盾在《关于新文字》一文中说:“站在大众的立场上,只有废除汉字,才是中国文字改革运动最正确的道路。”郭沫若在《请大家学习新文字》更是直截了当地提出:“现在已经不是讨论新文字要不要的时候,而是我们应该赶快学、赶快采用的时候了。”1937年底至1938年底,在上海新文字研究会倪海曙等人主持和教育家陈鹤琴大力支持下进行了3万难民的扫盲实验试教新文字。1940年3月,“国民参政会”召开第五次大会,参政员董必武、沈钧儒、陶行知等联名教育部要求实验新文字。
在解放区,三十年代的大众语文运动的主张在40年代末的时代变化中也有了实践的条件,许多人对利用这种新文字扫除文盲和半文盲寄予了厚望,认为用拉丁化新文字比汉字更容易做到“话文合一”。无论是开展“新文字冬学”还是建立陕甘宁边区新文字协会,都得到了大力支持。1940年12月边区政府颁发的《关于推行新文字的决定》规定新文字与汉字有同等法律地位。1941年6月4日的《解放日报》社论《推行新文字与扫除文盲》指出:“只有用新文字代替了方块字,才能创造出真正合乎科学、合乎文法、合乎口语、善于沟通国际文化、善于发表现代思潮的中国大众语文,而使中国的文化大大提高一步。新文字不仅在扫除文盲、普及教育上是锋利的武器,而且在提高文化、发扬学术上,它也是比汉字更高一级的文字工具,这是1933年以来大众语文论战中得出的结论,也是中国前进的文化界所一致公认的真理,曾经鲁迅一再解释过的”。柳亚子也在《我对于拉丁化中国字的关系和以后的希望》中提出:“我以为凡是象形文字都是落伍的,拼音文字才是进化的。尤其在中国,要扫除大多数的文盲,象形文字万万不能胜任,更非拥护拉丁化新文字不可。”
正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1949年5月,吴玉章、黎锦熙、叶圣陶等共同组建文字改革研究会。该协会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研究和试验中国文字改革方法。是年10月,研究会正式成立,定名为“中国文字改革协进会”。叶圣陶出任该协会的编审出版委员会主任,吴玉章、沈雁冰、周扬、胡乔木、胡愈之、胡绳、徐特立、陈望道、陈鹤琴、郭沫若、陆定一、董必武、魏建功等任常任理事。而这个协会中的不少成员恰恰也亲自参与了新中国第一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教材的编写。有着倡导新文字背景的教育人共同促成了建国初第一套《语文》教材的诞生。这套教材和新的课程标准的推出使得“语文”作为一门课程名称的正式确立。梳理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文化发展史,作为历史误会的旨在废除汉字的新文字运动正是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名称中民族、国别标识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标识缺失的一大文化背景。那个时代潜在的思维逻辑就是:既然我国语文改革终点是拼音化,汉字将成为被替代的语言符号,那么我国语文课程名称中的有关标识问题的有无已无足轻重了。
课程名称是课程本质属性的语言凝结,各国社会母语课程的本质属性均为民族性和言语性。“国”为中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标识,“语”和“文”则是语言文字的简称。将“国语”“国文”更名为“语文”绝非仅仅是文字的改变,其中暗含了对于民族性的忽视,实践中也就代表了不同的教育思路。新中国成立后汉字拼音化曾经是国家战略。上世纪50年代颁布并推行的目标曾被设定为“为推行简化汉字和进一步采用拼音文字奠定良好的基础”。新课改之前小学教学中要求学生直呼纯拼音课文而忽视写字和书法教学等,都留下了汉字拼音化的历史遗痕。毋庸讳言,“语文”课程名称内蕴着一种文化自卑情结,这种不自信必然造成课程建设上文化自觉意识的缺失。教育专家马智强先生认为:“语文”是一个功利化技术化的名称,更名“语文”,“代表国家、民族的‘国’、代表古国文化的‘文’都被轰下台了,只剩下代表工具的赤裸裸的‘语’和‘文(书面语)’”。教育人毕唐书先生提出:“语文学科应该理所当然地称为‘国语’,把母语文化——国语名之为‘语文’,是对其本质属性的阉割。”北京十一中学校长李希贵也认为:“告别了‘国语’的当代中国语文教育,用了五六十年的时间,在几代人身上生生地把母语的根基断绝了,而且至今不从这方面反省,我们甚至已经丧失了这方面的反省能力,因为在我们几代人的头脑里,从来就没有‘国语’的记忆。”“我们不应当矮化汉语教育,工具化汉语教育,让语文回到‘国语’,是名至实归、天经地义的事。”王丽在《高考语文丢失了什么》一文中指出:“‘国文’‘国文’,堂堂一国之文,中华民族的五千年文明之根,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精神之根,文化之根。它唤起的是我们潜意识深处对自己国家民族文化的认同感。这种认同感使我们从拿起母语课本的第一堂课——即开启童蒙的第一天起,就意识到,‘我’是中国人。它给我们一个文化上的身份证。这个身份证烙在我们情感和意识的深处,无论走到世界的哪一个角落,都不会丢失。”“但‘语文’好像只是一个模糊的所指。……两者无论是在符号学,还是语义学上的内涵都不一样。”程更新在《“语文”“国文”,并非仅是一字之差》一文中也指出:“‘国文’这个词,或许更加能够激发起学习者对祖国传统文学、文化的热爱,能更直接地作用于人的心灵,更能够让我们把对课本中那些优美的文学作品的爱,转换为对中华文化的爱。”
美国学者康索亚洛·克鲁兹(ConsueloCruz)指出现代民族国家可以通过教育等话语系统,加强对统一国家的认同,从而获得一种共同命运意识。近年来包括“国学”在内的“国”字头语族词汇的兴起正是国人中华文化意识觉醒的标志。汉语普通话是我国通用语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依法治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学习课程名称中增加“国”字标识有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
中华民族现在正处民族国家构建的关键阶段,在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征程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理应起到强化受教育者的国家认同意识。笔者认为,在课程名称中恢复“国”字标识有利于唤起学习者的爱国意识,有利于完成一个世纪以来中华文化救赎的历史使命,增进国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尊重,这是我国“语文”课程改革进入深水区之后的破局之举,同时也将是大陆教育文化界对台湾反台独力量的有力支持。维护国家语言文化安全,成就语言教学的大国气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形塑共有的国家认同,课程建设必须熔铸民族之魂。
近年来国内已有高等教育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辽宁人民出版社、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了多个版本的《大学国文》,口碑甚好。